关于发布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——业务办理(2025年8月修订)》的通知

上交所 上证函[2025]2735号 2025-08-27

各市场参与人:

为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,上海证券交易所(以下简称本所)对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——业务办理》进行了修订,现予以发布,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本所于2025年4月25日发布的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——业务办理(2025年4月修订)》(上证函〔2025〕1388号)同时废止。

修订后的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网站(http://www.sse.com.cn/)“规则”下的“本所业务指南与流程”栏目查询。请各市场参与人认真遵照执行。

特此通知。

上海证券交易所

2025年8月27日

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——业务办理(2025年8月修订)

第一号 信息披露业务办理(2025年4月修订)

第二号 信息报送和资料填报(2025年4月修订)

第三号 证券停复牌

第四号 股东会网络投票(2025年4月修订)

第五号 权益分派(2025年4月修订)

第六号 定期报告 (2025年8月修订)

第七号 财务类退市指标:营业收入扣除(2024年5月修订)

第八号 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自主行权

第九号 现金选择权(2025年4月修订)

第十号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

第十一号 融资融券、转融通相关事项(2025年4月修订)

第十二号 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中的信息披露(2025年4月修订)

第十三号 退市风险公司信息披露(2025年4月修订)